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铜川要闻

规范农药管理 整顿经营单位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8-14 17: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期,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先后以《失控的农药》、《清查高毒农药》为题报道了陕西省渭南市和江苏省邳州市的农药市场管理情况。铜川市应以此为戒,全面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清理整顿活动,强化农药市场管理。

  一要全面清查农药经营单位资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农业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对各辖区的农药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现场检查经营资质和范围、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对无照经营和不符合条件经营农药的,依法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在辖区予以公布,广而告之。

  二要严格审查农药经营条件,严把经营审批关。《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因此,农业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农药经营单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三要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严控高风险农药。严格农药经营单位管理,严禁违规经营,实现“国家严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农药”经营管理的“四化”和三个“百分百”,即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经营动态化和高毒农药销售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追踪、100%质量可保证。

  四要严格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经营。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行为,坚决禁止经营单位违规销售“国家严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农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农药产品全部予以没收,依法严惩并吊销营业执照。

 


网络编辑:任玖雯
信息审核:任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