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共检查矿井22处,发现隐患14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4家,发现隐患10处,当场整改8处。检查在建项目7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纠正违法行为9起。检查汽车站4个、客货运输企业12家,抽查营运客车68辆。检查消防重点单位513家,督促整改隐患或违法行为1415处。检查民爆物品单位95家、运输车辆15台,发现隐患31处、现场整改25处。检查学校15所、校车服务企业2家,对发现的58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检查地面工业企业10户、重点建设项目2家,现场提出20条整改意见。
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行动迅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政府随即召开了会议,并下发了大检查通知,决定成立7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检查。各区县也迅速成立了检查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投入到大检查中。市政府组织了2个明查暗访组,对大检查情况进行了再检查。
二是多头推进。大检查中,各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自查,做到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区县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做到了不留空白。市上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进行了明查暗访。
三是强化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登记建档,限期整改,并通过行政处罚和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督促整改。对省上挂牌的5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是落实责任。结合年初安排的责任落实检查督查活动,对“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区县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督查检查,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