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铜川要闻

铜川市对重点水利工程实行施工质量月报制度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6-09 18: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促进水利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从2013年5月起,铜川市对全市防洪治理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等8类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实行施工质量月报制度。

        施工质量月报的内容包括:每月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有关试件、工程实体自检或复检及第三方检测情况;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以及质量缺陷记录等情况。报送方式是由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将报送内容汇总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复核后每月按时报送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该制度实行以来,工程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明确了月报责任人,能认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水利工程质监站随时对月报进行抽查、复核,促进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主体单位责任,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


网络编辑:冯木正
信息审核:冯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