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绿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省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模范单位和绿化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榜上有名,被正式授予“陕西省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是全省获此殊荣的第三个城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确立实施了生态建市战略,作出了《实施大水大绿工程,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决定,组织开展了重点造林工程、鲜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绿色家园建设工程、主要河流水库绿化工程、主要交通干线公路绿化工程、主要出入口周边绿化工程、工矿区绿化工程、旅游景区绿化工程、主要流域直观山坡绿化工程等十大造林绿化工程。到2009年底,全市林地面积达到19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4.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17%,绿地率达到33.1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主要绿化指标均达到了省级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要求,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09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争创省级绿化模范城市的重大部署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立即行动,建立健全了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迅速掀起了创建活动热潮。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一方面狠抓造林绿化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创建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创建工作的思路、做法,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林业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分线作战,对照省级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认真收集、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和基础数据,编印迎检汇报资料,制作宣传片,系统反映了我市多年来的造林绿化成就。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开展了迎检各项工作。2009年12月7日-8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绿化模范城市专家组的预检。
省绿化委员会认为,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思路清晰。确立了国土增绿,农民增收的总目标,突出了三个大绿工程的重点和“三河、六园、多带、一圈”的城市绿化总体规划。二是责任落实。三是成效显著。北市区变化大,南市区绿化起点高,城郊森林覆盖率高。四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舍得投入;各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发动充分,形成了全社会抓造林绿化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