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建立临时救助标准 最高可领取8000元救助金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12-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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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川市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将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七级,具体为:一级:1000元以下(含1000元);二级:1000—2000元(含2000元);三级:2000—3000元(含3000元);四级:3000—4000元(含4000元);五级:4000—5000元(含5000元);六级:5000—6000元(含6000元);七级:6000—8000元(含8000元)。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一般生活困难家庭及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按一至二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或家庭成员患慢性病需长期用药治疗的困难家庭可按三至四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患大病,导致家庭人员伤亡、财产发生重大损失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可按五至六级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突发重特大疾病,发生巨额医疗支出的困难家庭可按七级标准进行救助。
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市、区县财政分别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35%和0.6%的比例,将临时救助资金与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一并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