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新区举行。这是我市第三次将平级交流、转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纳入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4名拟提拔、平级交流、转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参加此次廉政法规考试的共有18名干部,其中包含平级交流、转任干部14人,军转安置干部4人,依旧由在全市范围选出的非公务人员的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3人担任考官。考试以《学习读本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为教材,采取开卷答题的方式。考试范围调整后,考试时间依旧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建议市委暂缓任用。3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者,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任用。
(记者: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