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深厚氛围,进一步推广秦岭社区“礼遇道德模范三优惠制度”的先进经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3月17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闫旭深入各区县街道办、社区进行实地调研。
闫旭先后来到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天宝滩社区裕华小区、印台区城关街道鑫光社区欧景台小区、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史家河社区河滨路居住小区,实地调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
闫旭强调,2月3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在我市社区调研慰问时对秦岭社区“礼遇道德模范三优惠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尊重“道德模范”、礼遇“身边好人”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教育在社区落细落小落实的结合点,要不断探索、总结好做法,在全市大力推广,形成长效机制,让尊重“道德模范”,礼遇“身边好人”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要大力营造争做好人、尊重好人、学习好人的社会氛围。(记者: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