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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12 09:3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管,今年我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近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转发了《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并在铜川市政府网站及铜川市财政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这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包括《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考试费目录清单》、《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四大类,涉企收费项目包含18部门60项。其中:对小微企业免征的共计8大类17项,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船舶登记费、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林权勘测费(含林权证书工本费)、药品保护费和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通讯员:石栋丽)
网络编辑:张彦龙
信息审核:张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