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惩治贪腐,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聚焦中心任务,忠诚履行职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就,得到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完善制度措施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市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有效。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9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值由3分提高到8分,并实行单独考核。市委书记郭大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支持市纪委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与各区(县)、各部门签订了党委主体责任书;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各区(县)纪委、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签订了监督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夯实责任主体。
市纪委树立看齐意识,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一案三查制度等“十项制度”,进一步厘清责任内容,明确履责、问责的情形和方式。4个区县党委、纪委和86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工委)、39个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两次向市委、市纪委分别专题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严明党纪党规和“两个责任”落实等,开展专项巡查、日常性检查57次,查处问题15个,立案11件,处分15人;实施“一案三查”案件19件,党纪处分24人,诫勉谈话28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一对一任前廉政谈话78人(次);责令17名受处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深刻反省;对全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年终两次单独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坚决纠正“四风”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紧扭住不正之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知禁而止。发挥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开展督导巡查、明察暗访,织密监督网络。从严从快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常态化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强化监督措施,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紧扣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查快处,不留情面,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结合公务用车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十项纪律”。推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周报告制度,对连续三周“零报告”的区(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开展专项巡查40余次;倒查涉嫌公款接待、公款旅游发票600余张;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分2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批次21起。
保持高压态势 严格纪律审查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升纪律审查水平。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重要线索下管一级。坚持有信必核,实现信访举报“零暂存”。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监督力量,深入推进办案协作区制度,全市协作区办案初核问题线索24件,立案20件,乡镇办案协作区实现全覆盖。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近三年各区县纪委、市级派驻机构查办的135件违纪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整改问题60余项,纠正错案2起。强化办案目标考核,将年度目标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8分分值中的55%(4.4分)用作考核查办案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与司法机关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7件,初核453件,初核率120.1%,同比增长3.7%;立案222件,同比增长96.5%;结案217件,同比增长117%;党政纪处分241人(其中,县处级15人,乡科级49人),同比增长117.1%,挽回经济损失310.67万元。市纪委监察局初核55件;立案20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分别增长53.8%、240%。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既严格执纪、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又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少数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极少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立案审查。市纪委共谈话函询48人,分别占初核、立案数量的87%和240%。全市纪律轻处分204人,占处分人数的84.6%,较2014年增加115人,增长4.5%;重处分37人,占处分人数的15.3%,同比降低4.5%;移送司法机关4人,在受处分人数中的比例由2014年的2.7%降低到1.6%。
建立有效机制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015年,市纪委紧抓重点,建立机制,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监督验收等一整套运作流程;建立综合协调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市、区(县)两级纪委和涉及的发改、教育、住建、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抓住项目排查等关键环节,做到资料共享、信息流畅、协同作战,区(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及时梳理、及时上报、及时沟通,做到“上下一盘棋”;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纪检、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之间的联系,重大案件调查方向、案件线索、组织协调等由纪委掌握,检察、公安、审计整合办案力量,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连续三年开展了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费发放、集体“三资”管理和克扣群众钱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为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干部作风粗暴、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小官大贪”等突出问题。初核问题线索77件,党政纪处分76人,移送司法5人。
强化宣传教育 锻造过硬队伍
组织举办“中国有梦·廉政护航”2015年铜川市廉政专题文艺巡演,在《铜川日报》开设“廉政在线”专栏。搭建“三微”平台(微信、微博、微电影),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对外发布典型案例25起,拍摄完成《小巷总理》、《乡村蛀虫》等5部廉政微电影,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努力营造崇俭尚廉氛围。深化提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变“凡提必考”为“凡动必考”,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46人。积极推进党政“一把手”述廉述责制度,借鉴巡视方式开展述前“访廉”,扎实有效做好述中“问廉”和述后“评廉”,述廉述责大会全程录像,并在铜川电视台播放,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监督效果。
认真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耀州区和印台区、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我市的协调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扎实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办理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结率87%,问题线索办结率95%,要结果件全部办结。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巡查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巡查监督工作新机制。
加大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力度,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增设纪检监察室,专职从事纪律审查的业务室由3个增加到5个,监督执纪机构数量、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的75%、62.2%。加快区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融合式改革,各区县设立综合性派驻纪检组,与区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融合为一体,既履行对部门监督职责,又履行纪律审查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的优化配置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凝心聚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两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157名市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选派5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纪委业务培训,选调12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机关跟班锻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市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建档立卡工作,445名纪检监察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坚持“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初核问题线索4件,立案1件,诫勉谈话3人。
(通讯员:张惠玲 记者:张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