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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积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9-16 09: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15年,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4所,有教职工485人,在校学生6990人;固定资产总值7.99亿元,校舍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972.4万元,图书3.99万册。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规定,我市民办学校坚持“谁审批、谁年检”的原则,民办小学、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民办中学和中职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民办中学及中职学校先由举办者提出办学申请,在区县教育局初验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复验,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再予以批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审批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了透明、规范,实现了民办学校审批中的政务公开。 
  二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2014年起,全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由区县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在计划内招收新生,采取注册入学与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两种方式进行。各民办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初中招生工作。不得多次测试、层层筛选,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通过开展民办中小学常规管理检查工作,通过定期年检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自律,依法办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制定规范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每天的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2014年,耀州锦阳公学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民办基础教育规范化学校”,使全市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四是加大素质教育力度。各校在狠抓教学质量的同时,不断加强德育教育,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得到重视。各民办学校通过举办艺术节、经典诵读、书画比赛、法制教育大会、观看爱国影片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