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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助力企业转型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9-12 08: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年来,铜川市企业职工失业人数逐年下降,全市600多家参保企业未发生大规模裁员、减员现象,特别是近两年全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不足千人,较援企稳岗政策执行前下降了近50%,全市失业率多年始终控制在3.0%以内。近5年,铜川市先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累计为761户次不裁员和裁员较少的转型企业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1.96亿元,稳定企业职工5.16万人次,占企业参保职工的54%,仅2015年就发放援企稳岗补贴6886万元,惠及企业231家职工15891人。
  铜川市结合市情合理确定享受援企稳岗企业的条件和范围,努力扩大普惠面。对因转型关停并转的落后产能企业转变经营方向、产品升级换代、扩大经营规模、有发展潜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当年不欠费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停产企业、在岗职工少的企业,只能申请社保补贴。从政策实施至今,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没有一家裁员停薪,就业岗位流失小于预期,新增就业人数有所增加。自2014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条例规定的3%降至现行的1.5%。自降低费率以来,全市减收失业保险费1803万元,为793企业减轻负担1511万元。2015年铜川市将区县援企稳岗政策的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并将稳岗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由区县统一支配安排使用,提高了稳岗资金的使用效益。
  铜川市从严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实行由人社、财政、地税、国资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铜川市关于援企稳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定期研究援企稳岗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关于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铜川市关于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城市转型帮助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并对援企稳岗资金申请实行“一站式”审批,有效地杜绝了徇私舞弊情况的发生。
  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了内审稽核科,建立了《铜川市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审内控稽核制度》,实现了对业务经办全程实时监督检查,做到了“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根据企业申请,深入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是否有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和从业人员是否在岗等情况进行事前调查,从严按照审批条件和范围,联合财政等职能部门做好事中审批工作,同时要求享受补贴的企业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年都成立由市审计、人社、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审计工作组,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余”情况进行审计。在省厅连续几年的审计和国家审计署专项审查中未出现问题,得到了广泛好评。
  通过援企稳岗政策的持续实施,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惠及职工的同时,形成了政府支持企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稳定就业形势,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极大激发了企业参保积极性。一方面全市参保企业缴费任务完成率连年增长,平均每年以12%递增,2014年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情况下,我市超额完成征收任务的147%。2013年至2015年6月,全市企业补交历年欠费1427万元。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参保意愿有所提高,2013年以来,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新增参保35户1442人。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陈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