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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专项整治开山采石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8-11 10: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日前,铜川市出台了《铜川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到2017年底,宜君县、新区采石企业不超过3家,印台区、王益区采石企业数量控制在5家以内,提前完成省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耀州区采石企业数量减少50%,矿山规模大幅提升;到2020年底,宜君县、新区采石企业不超过3家,印台区、王益区、耀州区采石企业数量控制在5家以内,全面完成省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在2015~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清理整顿范围包括:一是禁采区内的采石企业。二是违法违规采石企业。三是小规模和技术落后企业。四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石企业。五是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企业。
  整治行动开展期间,铜川市将暂停市、县两级新设立采石矿权的审批。对年开采10万吨以下的小型露天矿山、有重大违法开采行为的采石企业、停产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矿山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并进行全天候监管,坚决杜绝私自开采行为。对列入整合的矿山,按照“先停产、后整合”的原则,督促整合企业签订协议,落实整合主体。
  铜川市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及本次整治的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区县每年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采石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铜川市将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区县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并积极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制度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协调发展。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