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积极推选全国优秀农民工工作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8-0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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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于8月1日—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
参加推选的农民工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从事非农业或农业企业务工的劳动者。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按照推选条件进行评选和审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选过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各区县要深入本辖区用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推选工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推荐农民工,农民工也可以自荐或互荐。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企业班组长、车间主任、作业队长等一线岗位管理人员可参加评选。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为了宣传广大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努力工作、提升素质、奋发进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尊重农民工的氛围。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