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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筑牢依法治市基础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7-29 09: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铜川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了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发挥法律和市场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罚机制,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阻。
  一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开曝光制度、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失信投诉联合受理查处机制,形成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工作协同机制,鼓励公众举报失信行为,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实现对失信者的社会联防。对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二是推行信用评价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安排使用、企业投融资管理和服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点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和关于企业从事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的专项信用报告。依法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信用评价业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坚决将不讲信用的机构清理出信用服务行业。
  三是注重信息征集共享。在推动市级部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同时,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向区县延伸,实现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并同步做好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其他法人、组织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工作。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分别于9月底前和年底前,全面完成已有企业信用信息及其他法人、组织信用信息向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的汇集。制定全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办法和信用信息目录,力争年内初步完成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等征集工作。
  四是加强信用建设试点。选择区县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推动建立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性经验。探索建立政府公信力评价制度,采取第三方评估和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政府公信力评价试点,强化社会监督。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