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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公安出台十条措施优化投资环境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7-29 09:2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日,铜川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优化投资环境十条措施》,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切实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的惩处力度,努力为企业和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市、县公安机关成立服务企业发展打击项目建设领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常态落实保障服务和打击整治措施。
  二是建立包抓联络制度。建立企业和重点项目领导、民警包联和定期走访制度,经常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听取意见建议,通报治安形势,及时发现、掌握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跟进措施,及时解决。
  三是实行治安环境评估制度。针对企业和重点项目中存在的治安问题和苗头隐患,随时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提升预警能力,增强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治安环境整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牢牢掌握主动权。
  四是建立警务室,全面提升治安服务保障。派出所在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设立警务室,落实专职警务室民警,由企业配齐配强警务室辅警。警务室民警每周到企业(工地)检查、指导安保工作至少一次,及时收集、掌握企业(重点项目)治安稳定信息,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五是开展大巡防,确保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把巡逻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重点企业周边,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打造优质的治安环境。
  六是坚持开展打击整治。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治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扰乱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秩序、恶意阻工、垄断市场、强拿强要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市、县分局挂牌督办,成立专班,快侦快破,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七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服务企业发展、打击项目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与公安机关治安防范、打击犯罪同步安排部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施月通报、季考核讲评。将服务企业发展、打击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列入公安机关重点督察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察,跟踪问效。
  八是自觉接受企业评议。坚持定期向企业和重点项目报告工作制度,分县局每年度至少一次、派出所每季度至少两次、警务室每月至少一次向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接受企业评议,不断改进工作。
  九是畅通举报监督渠道。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开通微信、微博等形式,接受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水平。
  十是严肃追责问效制度。对服务企业、打击项目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对企业和在建工地报警求助处置不及时、立案查处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