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0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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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我市党政机关单位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6月30日,在新区南部工业园区“陕西欣塑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市级机关396辆一般公务用车集中封存。7月1日,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监督,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我市出台公务用车制度纪律规定,就公务用车改革及今后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工作提出10项14个不准的纪律规定。
不准将本单位车辆隐匿、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下属单位(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规避不参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经批准,不准以任何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准将单位应急车辆、执法执勤车辆及机要通信车辆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不准以单位名义为私人车辆聘用司机;从事公务活动的车辆,不准乘载非公务人员;不准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私人车辆的相关费用;使用公车租赁服务,需坚持一事一租的原则,不准长期租用公务车辆;任何单位不准租用公务车辆从事与租赁事务无关的其他事务及个人事务;执行执法执勤公务,应统一租赁综合执法车辆平台的车辆,不准租用社会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不准用于单位一般性公务事务;公务用车需定点停放,非正常公务活动,不准将公务车辆停放于宾馆、酒楼、超市、旅游景区、居住小区、休闲娱乐等非办公场所;任何单位不准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据了解,市财政局近期将公开招标评估和拍卖公司,按有关要求公开处置涉改车辆,确保全市公车改革工作按期完成任务。市级机关车辆服务中心目前集中管理保留编制内车辆85辆,从车改富余的聘用司机中择优招录司勤人员50余名,中心现已开始正常运营。(记者:冯洁)
网络编辑:陈小青
信息审核:许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