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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选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耀州区 发布时间:2024-12-26 08: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24年,陕西省司法厅评选出了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铜川市耀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选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印发文件全省通报表扬。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事迹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人民调解故事,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要求各级调解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耀州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属地分流”的多元化大调解格局,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实现调解工作与基层治理的有机融合,助力调解工作与化解社会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最大限度地消化不积极的因素,让“矛盾不上交”的经验从乡村扩展到城市、扩展到网上,从社会治安领域延伸到经济、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同时各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弱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在保障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我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2024年耀州区人民调解工作斩获多项荣誉和表彰,受到各级领导好评。耀州区司法局“四个注重”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法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扬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予以通报。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第一期刊发了耀州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增林《调解“一张网”全区“一盘棋”》的文章;《陕西日报》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专题采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讲述如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创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破解诉源治理难题》经省司法厅、铜川市委政法委推荐获评年度全省政法领域“小切口”改革优秀案例。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调研了耀州区调解工作,并给予充分的肯定。(来源:耀州区司法局)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文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