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率先出台农业灌溉水价补贴政策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3-2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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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针对农业灌溉水价偏高,农户缺乏灌溉积极性和现有灌溉工程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率先出台了《印台区农业灌溉用水补贴办法》,对现代农业项目区内凡是利用抽水站、机井进行果园灌溉用水的给予1.5元/立方米补贴,并从每立方米水费补贴中扣除0.3元作为日常维护费。补贴资金列入区级年度预算,设立灌溉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按照灌溉面积及补贴标准实报实销。
《办法》规定:农业灌溉用水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补贴期限为5年,2010年试行,2011年全面推广。补贴对象为能正常使用并用于灌溉果园的抽水或机井灌区。灌溉形式分管灌和微灌两种,管灌灌溉用水量补贴上限为30立方米/亩·次,即补贴45元/亩·次,逐年递减。第一年补贴灌溉用水费的50%,第二年为40%,第三年为3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10%。微灌灌溉用水量补贴上限为20立方米/亩·次,即补贴30元/亩·次。第一年实行全额补贴,第二年至第五年分别为80%、60%、40%、20%。该《办法》的出台调动了项目区果农灌溉积极性,2012年共兑现财政灌溉补贴47.51万元,减轻项目区果农负担,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区灌溉工程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