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来源:铜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3-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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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印台区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改革,按照要求实施省级招标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破除了以药补医和药价虚高的顽疾。
自2012年启动基本药物“三统一”以来,印台区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全区10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9家乡镇卫生院和1家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三统一”, 使之成为医改的突破口。 目前,乡村两级药品“三统一”工作达到五个“百分百”,即“三统一”药品的覆盖率、配备率、使用率、回款率、零差率都实现100%。药品价格较改革前下调了33.5%,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显著增加,次均费用明显减少,门急诊次均费用下调32.3%,住院次均费用下调22.5%。
一是实施绩效考核,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印台区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多渠道补偿政策,区财政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市配套资金,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运转经费按照卫生院在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80元标准进行补偿,以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提高村医基本医疗补助标准。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核定每村一名乡医,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村每年补助1万元 。区财政局、区卫生局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及时将基本医疗补偿资金下拨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区“三统一”办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季度药品“三统一”工作实行绩效考核,按绩效予以兑现,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有序、有效运行。二是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按照区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区中医医院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对区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区政府按照4∶3∶3的比例给予足额补助。三是区政府高度重视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设置工作。经过多方走访,借鉴学习其他地区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规章制度。成立了以区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区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从基层医疗机构抽调3名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区药品“三统一”货款结算与管理工作,确保了印台区“三统一”药品48小时配送到位,货款30天内支付。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联合各成员单位对全区107家村卫生室和9家乡镇卫生院及1家公立医院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区卫生局还将药品货款结算与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强力推进药品“三统一”采购结算工作稳步实施。区纠风办确定了印台区药品“三统一”监督检查监测点,加强了药品“三统一”制度执法情况的监管力度。区物价局定期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了药品“三统一”零差率销售政策的执行;区药监局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三统一”药品质量及药品配送的及时性,满足了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四是规范货款结算与管理。区卫生局多次召集医疗单位领导、药品“三统一”工作负责人、村卫生室负责人和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研究落实药品“三统一”以区为单位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货款统一结算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印台区药品“三统一”以区为单位货款结算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考核指导意见》、《印台区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责令追究办法》和全区统一的药品采购计划表、药品采购核对表、药品货款支付申请表等16种表格及管理台帐,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完善了相关资料,规范了区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专户统一结算程序。
印台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破除了以药养医、以药补医机制,让老百姓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网络编辑:许萌
信息审核: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