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印台区认真贯彻新《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积极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各项政策,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迈上一个新水平。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宣传面。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五保供养对象由2006年的139人增加到2011年的238人,实现了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二是建立农村五保供养金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供养金由2006年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011年每人每年3200元标准,达到了“按标施保”目标要求。
三是兑现农村五保户保健措施。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的重点人群,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合疗统筹金个人承担部分,政府为其代交,五保户有病治疗费除合疗报销外,政府全部负担,为五保户健康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
四是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区中心敬老院。建成的区中心敬老院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能满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老人,“吃、住、医、乐、洗、暧”全方位服务,为农村五保老人幸福安度晚年创造了条件。
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兑付了农村五保供养老人丧葬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各项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农村五保户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