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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17: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知发〔2023〕43号)要求,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推荐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评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程永红参评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9号
  邮  编:727031
  电  话:0919-2700524
  邮  箱:zscqk022@126.com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重新组建而成,是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处级建制,现有干部职工56名。组建以来,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和省上知识产权相关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和管理水平,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创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全省首批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在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情况督查考核中获评A级等次,并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程永红,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知识产权事业,在他的主抓下,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铜川市荣膺“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铜川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在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情况督查检查考核中,铜川市获评A级等次,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他用自己的实绩书写了铜川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网络编辑:王宇兴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