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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发布时间:2019-08-24 22: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截止2019年8月24日12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铜川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3件,现将第5批交办的8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0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印台区陈炉镇去阳平的道路边垃圾随意倾倒,无人管理,有好几十米。

印台区

经查,投诉人举报的垃圾倾倒问题位于印台区陈炉镇北沟村5组。8月21日,印台区陈炉镇副镇长郭建华带队到现场核查,发现现场有三处垃圾,其中一处面积较大,其余两处面积较小,路边散布有零星垃圾。2019年8月22日,陈炉镇副镇长席超超、城建站站长肖德朝现场督促北沟村对去阳平道路两边垃圾进行清理,截止8月22日15时垃圾已全部清理。

属实

一是印台区陈炉镇北沟村村委会完善本村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安排北沟村五组组长对陈炉镇去阳平道路定期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陈炉镇政府安排各村、社区由专人负责排查环境隐患问题并要求每日上报排查情况,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该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2 

受理编号0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裕丰园小区丰园2号楼门面晚上烧烤摊划拳、掷色子声音太大,周末会持续至一两点,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新区

8月22日,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检查,该投诉涉及经营商户位于新区裕丰园小区内,由铜川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属实

由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助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对经营户进行劝诫,要求经营时间每天不得超过23时,做好就餐人员的劝导工作,禁止噪音扰民,同时要求志诚物业公司加强对该处的监督管理。该投诉不涉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3 

受理编号0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耀州区寺沟塬四组,2014年至今大量建筑垃圾倾倒,毁坏树木百余棵,严重影响沟底自然排水,2016年区环保局、城建、当地派出所称已处理,举报人未收到任何处理结果回复,现垃圾仍无人处理。

耀州区

经查,2013年12月左右,耀州区锦阳办寺沟塬村群众曾向新区城建、环保、林业等部门反映过该处垃圾倾倒、毁坏树木问题,据反映人称该问题最终未得到解决。2014年夏季,拉有建筑垃圾的大车由新区北环路中石油加油站东50米沟畔向九号沟内倾倒垃圾,锦阳办寺沟塬群众发现后,将倾倒垃圾大车拦住并报警,新区咸丰路派出所受理此事,经调查,当事人称事后至今未收到新区咸丰路派出所任何处理答复。2019年8月21日、22日,耀州区锦阳办现场核查,新区北环路中石油加油站东50米沟畔处向九号沟底察看,该处确有垃圾倾倒痕迹,其中沟畔上半部分已于2016年新区咸丰路办事处进行清理覆盖治理,下半部分仍有部分垃圾存在。沟底内有耀州区锦阳办寺沟塬村群众栽植核桃树,由沟畔倾倒而下的垃圾将部分树木淹没。

属实

一是对于该处现有垃圾治理不彻底的问题,由原治理单位进行彻底清理;二是由市新区管委会对垃圾倾倒点进行管控,从源头治理垃圾随意倾倒问题;三是对于反映人诉求清理该处沟底及林地垃圾,毁坏树木问题,由新区咸丰路办事处及时处置并予以答复;四是耀州区将加强九号沟辖区范围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和管控力度,安排锦阳办寺沟塬村干部每天进行巡查监管,严禁周边群众随意向沟内倾倒垃圾。该投诉不涉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4

受理编号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裕丰园小区西门至社区路段门面房,串串等餐饮店,经营者使用蜂窝煤,造成大气污染,且噪音较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

新区

8月22日,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检查,该投诉涉及经营商户位于新区裕丰园小区内,由铜川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助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经营户逐个排查,发现4家串串店使用了蜂窝煤炉。

属实

一是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4家串串店8月30日前全部更换清洁能源燃料;二是对经营户进行劝诫的同时要求经营时间每天不得超过23时,并做好就餐人员的劝导工作,禁止噪音扰民,志诚物业公司对存在问题逐项加强监管。目前,志诚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小区内经营商户进行了集中整治,并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该投诉不涉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5

受理编号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东环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斜对面,咸丰路方巷口村,私建民房、花棚、简易房,卖沙子、水泥、土,造成扬尘相当严重。

新区

8月23日,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张永带队现场核查,发现该处现有两家沙子、水泥经销处,一处现场堆放有沙子约50方,水泥约8吨,石子堆5方,水泥有防尘网覆盖,沙堆覆盖不完全,石子堆未覆盖,负责人为丁某,无经营手续;另外一处现场沙子约150方,水泥约20吨,均有防尘网覆盖,负责人为张某,无经营手续。

属实

一是现场对丁某沙子水泥经销处下达检查意见书,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场地所有物料均已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严格落实防尘抑尘项措施,尽快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在手续未办全之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二是通知张某(人在外地)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严格落实防尘网覆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尽快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在手续未办全之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做好防尘抑尘工作。三是督促方巷口村做好网格化巡查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督促散沙销售点规范经营。目前,两处沙子、水泥经销处均已停止经营活动,且场地所有物料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待手续办全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经营。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6

受理编号0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印台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惠民佳苑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有条村建公路,五年以来,每天早上6—7点,下午4:30—6:30分,当地村民李先生在此挤羊奶,平常放羊时间,十几只的羊群造成路面环境及大气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仍未解决。

印台区

经查,被投诉的养羊户为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关村六组村民李建锋,其原住房位于现惠民小区18号楼地址,2008年,惠民公司统一拆迁改造,与该户签订了拆迁回楼协议,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惠民公司原址原位无偿赔付该户商品门面房200平方米、128平方米商品住房4套”,目前未赔付到位,李建锋多次上访无果,遂于2016年开始在惠民佳苑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村建公路挤售羊奶,2018年开始在惠民佳苑小区9号楼前广场饲养奶羊并挤售羊奶,以现场放羊挤奶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解决其与惠民公司的协议履行矛盾问题。多年来,印台区相关部门多次会同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区城关办事处、惠民公司等相关单位研究李建峰与惠民公司的拆迁补偿问题,但当事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多次努力末达成一致意见。经协调无效后,印台区住建局多次向李建峰及其家属解读城市不许养羊、严禁路边挤奶的法律法规,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拆迁纠纷,并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但遭其拒绝。区住建局对李建锋多次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撤离建成区,停止违法行为,但其以过激行为严重阻挠执法程序,拒不接受整改意见。2019年8月22日,印台区住建局、城管大队、城关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区住建局当即对李建锋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不准其在建成区范围内饲养羊群,责令其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现已对惠民楼下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

属实

一是由印台区住建局副局长温建军、城建监察大队队长郭涛带队,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工作力度。若再出现羊群出入,将严格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予以没收,坚决杜绝羊群出没。二是由印台区南苑社区党委书记段萍萍负责,立即组织辖区保洁人员对惠民楼下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并抓好日常维护保洁。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7

受理编号0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区牡丹园东侧往青岗岭方向,高速路口桥头往北大概500米处,有从别处运输的石子在此卸货、搅拌,扬尘污染严重,导致周边苹果树,樱桃树上都是灰尘,使得农民无法下地干活。

新区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于2019年6月份发现新区青岗岭高速路桥北500米,牡丹园东侧存在5家砂石堆场,分别由刘某、张某、刘某强、党某、杨某私人建设,于2019年7月22日按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要求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对立行立改的党某,杨某警告批评免于处罚,对刘某、张某、刘某强三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处罚。2019年8月14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魏某在此处私自建设石料堆场。2019年8月16日将石料堆场转租于张某经营。8月20日复查时,石料堆场内石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属实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现对魏某和张某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现正在调查取证拟立案处罚。下一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将安排专人对此问题跟踪监督,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境。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8

受理编号0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益区黄堡街道李家沟五处对面,明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门直走至一线车间左拐下坡的二线车间,每晚10:30至早上6:00生产地条钢,导致烟尘粉尘大且质量不达标。

王益区

经查,群众所述明鑫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珠,其二线车间为该公司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4月19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铜环字〔2013〕81号),2015年9月28日通过竣工验收(铜环字〔2015〕243号)。项目主要以废钢、铬铁、废铝为原料生产耐磨材料(高铬球、锻),并非地条钢。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7月13日至今,企业陆续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不存在生产导致烟尘粉尘大且质量不达标情况。
2019年3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在对该公司一线环境问题整改“回头望”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到位,随即于2019年3月7日移函铜川市供电局,停止对其公司供应生产动力电,直至2019年7月18日恢复供电。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7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其全自动化生产线也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8月22日,王益区组织相关单位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设备正在拆除,现场无生产迹象,也无生产产品。

不属实

该信访案件不涉及责任追究情况。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铜川市时间:2019年8月16日-9月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9-8100170,邮政信箱:铜川市第0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网络编辑:薛红娟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