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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9 11:4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文明办,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工委,铜川矿业公司、陕煤建司党委宣传部:
  现将《铜川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文明办
2012年3月6日

铜川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铜文明办发[2012]7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成立“第二届铜川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闫旭同志担任,委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919-3283243(兼传真)
  2、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20人左右),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全市道德模范。
  3、各区县、有关系统相应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开公示、向市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各区县和有关系统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办公室联系方式于3月26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二、评选标准
  1、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往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
  三、推荐程序
  1、大力宣传启动评选表彰工作。3月,主办单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及《铜川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铜川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刊发),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区县和有关系统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刊发《通知》及《实施办法》,并公布本地、本系统推荐道德模范的程序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参与推荐。
  2、组织基层群众踊跃推荐候选人。各区县组委会要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有关系统组委会公布适当通讯方式,接受干部职工推荐候选人。各区县均可接受推荐的各行各业候选人。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人选。市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铜川新区朝阳路9号:市文明办,邮编:727031;电子邮箱为:tcswmb123@sina.com。市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人选情况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区县或系统组委会统一参加推荐评选。各区县、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合起来,对入选“好人榜”的人物可优先推荐。
  3、筛选正式候选人。各区县向市组委会推荐正式候选人名额为每类人选1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名;市直机关工委、铜川矿业公司、陕煤建司各推荐1-2名。各区县和有关系统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提出拟向市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候选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4、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各区县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系统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在系统内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
  5、推荐上报候选人。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报经各区县文明委审定,有关系统候选人报经党委、政治部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铜川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铜川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铜川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铜川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铜川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区县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各系统加盖党委公章,一式3份,于5月3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市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同时,各区县和有关系统要为本地、本系统每一位候选人制作一部3分钟的电视专题片(市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要求),报经市组委会领导批准后,从候选人公示阶段起,在市电视台和相关网站播出。
  四、审核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6月上旬,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区县和各系统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报请市组委会批准后,确定全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五、市级各新闻媒体公示和全市公众投票
  1、6月中旬至8月上旬,市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铜川日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市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票。市电视台、市电台滚动展播候选人事迹,同时运用报纸、广播、互联网、手机报以及“故事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2、“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选票及投票规则将刊登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群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但不能重复投票。无论以何种方式投票,都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
  3、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在全市组织“百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活动,请第一届全市道德模范、各区县和各系统推荐的“公众代表”参加投票。公众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各区县、各系统将代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向代表本人寄送选票,请“公众代表”本人填写选票签名寄回市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事项)。
  4、在一般公众、“百名公众代表”投票的同时,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六、统计选票
  8月中旬起,市组委会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统计选票。
  1、委托市统计局指导监督计票工作。请市统计局派人现场指导和监督网络选票、报纸选票、“百名公众代表”选票以及评委选票的最后汇总工作。
  2、剔除无效选票。对全部网络选票,由市公安局对公民身份证号码核对,剔除不合格选票。对报纸选票,由市统计局抽出验证样本票,送市公安局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剔除不合格选票。对于重复选票,也通过身份证件验证的方式予以剔除。
  3、统计有效选票。对网络投票的有效选票,由相关网站投票平台逐一进行统计。对于有效报纸选票,依据统计学规则,由市统计局抽选样本,组织进行精确统计。“百名公众代表”和评委会投票逐一进行统计。
  4、计算候选人总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网络选票、报纸选票的得票数相加,计算得出该候选人的一般公众支持率;同时,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在“百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一般公众支持率、“百名公众代表”支持率和评委支持率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市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
  七、确定表彰名单
  1、为充分体现评选表彰活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每个区县推荐的候选人要入选的数额相当,有关系统也应有一定的名额入选。8月下旬,市组委会根据这一原则,对照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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