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耀旬二级公路建设—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9)10号文件规定,会议同意待耀旬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市政府回购耀旬二级公路改建项目剩余债务中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部分,同意将回购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