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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9 09: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铜川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21人,分别为杨文辉、宋宝成、郝万胜、黄晓信、胡增发、梁银杭、梁增虎、周利、仝延峥、王娜、周桂兰、井永智、张佰顺、魏荣清、白应战、王勇、乔全根、刘万利、杨联盈、李建真、李政社。
        二、听证人:共5人,分别为:雷有全、薛进宝、石公社、王宏飞、李华,雷有全为听证主持人。
        三、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11年7月19日上午9:00在新区正阳国际酒店三楼中会议室召开。
        四、听证方案:
        (一)起租价及车公里运价。
        1、排量1.3L及以下车型,起租价3.5元,车公里运价1.3元。
        2、排量1.4L以上(含1.4L)1.6L以下(不含1.6L)车型,起租价4元,车公里运价1.4元。
        3、排量1.6L及以上车型,起租价4元,车公里运价1.5元。
        (二)起租里程及运价计算。
        起租里程2公里,行驶里程小于或等于2公里的按起租价收费,行驶里程超过2公里的,按起租价加上超过部分行驶里程乘以车型运价计算收费。
        (三)车辆静态候时(等候)费。
        出租车在运营途中,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不收费,超过5分钟后,每5分钟按一公里运价收费。
        (四)单程回空费。
        单程租车在8公里(含8公里)以内的,不得收取回空费;单程租车超过8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50%回空里程租价。
        即:(实际行驶里程—8公里)×车公里租价×50%。
        (五)夜间租价。
        晚上22时至次日晨6时租价按下列规定计收,起租价不变,超过起租公里部分,每车公里按各车型运价加收0.2元。
        (六)以本次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发文时间的天然气(90#汽油)价格为基础,实行天然气(汽油)价格与出租车运价联动机制。
        1、90#汽油价格每升上调金额累计达到1元,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金额累计达到0.75元时,各车型公里运价上调0.1元。
        2、90#汽油价格每升上调金额累计达到2元,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金额累计达到1.5元时,起租价每车次相应上调0.5元;各车型公里运价按第1条规定相应上调。
        3、汽油价格上调,而天然气价不调或调整金额达不到第1、2条规定的,双燃料出租汽车运价不调整;汽油价格上调金额单独达到1、2条规定的,只对燃油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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