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以下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是: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919-3283836 0919-3283628
监督电话:1899290219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