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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1年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3 11:4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及我省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有关规定,现将铜川市申报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说课、答辩
  二、时间:2011年6月11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三、地点:铜川市新区金谟小学(乘6路公交车到新区金谟小学下车)
  四、几点要求
  1、2011年理论考试全部合格的考生(各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即日起截止6月10日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报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要求登陆注册、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好资格认定申请表,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上交。因本人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2、说课课题自定,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答辩内容),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选用教材为高中二年级下册内容,所选教材科目必须与自己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选用教材为职业高中二年级下册内容,所选教材科目必须与自己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3、说课人员进入现场,应先向评委报告自己的姓名及说课的课题,并将说课稿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交给工作人员。网上下载的说课稿,一经发现,专业技能考试以0分计算。
  4、说课人员务必携带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提前签到,按时参加说课,未按时说课者将按自动放弃对待,说课结束后应尽快离开现场。
  5、说课人员须在说课前交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每人120元。
  6、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从铜川教育网上查询结果,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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