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陕教师〔2011〕27号)精神,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铜川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公开招募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