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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3 13: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整治任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我们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和松懈思想。
  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省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精心部署,快速行动
  市食安委要立即组织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排查活动,摸清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现状,明确整治重点,尽快制定全市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要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把专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区县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尽快行动起来。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及惩处措施,要宣传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要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管,大力整治
  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围绕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整治。市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形成整治合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禁止从业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及查询系统,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队伍建设。同时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追查媒体披露问题,使劣质食品无藏身之地。要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对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读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把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首要任务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市、区县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食品安全突出事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区域、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实行问责。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的基础。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净化食品市场,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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