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市水务局决定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洗车行业用水行为整顿工作。
一、规范整顿范围和对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安装和使用循环净化水设施或装置的营业性洗车场点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取用自备水源的营业性的洗车场点。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治理整顿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时间从4月18日开始到4月22日。
第二阶段:调查登记阶段,时间从4月25日到5月13日。工作内容:深入各洗车场对洗车现状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全面摸清洗车行业的用水情况。
第三阶段:规范整顿阶段,时间从5月16日到8月12日。工作内容:根据调查登记情况,列出未安装、使用循环净化水装置或未建设循环用水设施及未经许可擅自取用自备水源的营业性洗车场点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未安装、使用循环净化水装置或设施和未经许可擅自取用自备水源的营业性洗车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使用循环净化水设施或装置的,封闭其自备水源并责令供水单位停止供水,同时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封闭自备水源,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8月15日到10月14日。工作内容:对经过整顿的营业性洗车场点进行跟踪检查,对已建设循环用水设施或已安装、使用净化循环水装置,且符合循环用水验收标准整改要求的洗车场,下发节水验收意见,并纳入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市水政监察支队 3193749 3193759
铜川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