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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屋预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4 10:3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批准,同意下列房屋预售,特此公告。并重申房屋预售必须符合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发的《房屋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房屋的均属于违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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