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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0 17: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于每年的3月13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30分,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望全体市民听到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后,不要惊慌,保持镇静。
  特此通告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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