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
铜人社发〔2011〕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工业园区,企业集团: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