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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杨延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4 10: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杨延生,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陕西宜君县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1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铜川市宜君县五里镇司法所所长。

  杨延生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落实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余年来,他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大胆探索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方法途径,合情合理合法调解了一大批民间纠纷。他经常穿梭在田间地陌,出现在左邻右舍,把国家法律、党的政策和为民服务的片片真情送到群众心中,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奏响了一曲曲化民怨、促和谐的新篇章。近年来,他成功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200多起,其中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重疑难纠纷100多起,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总结探索出的 “一二二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即“一查”是指村一级每五天排查一次,镇一级每十天排查一次;“二报”是指村及时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息与调处结果报镇上,镇上再及时把全镇的纠纷信息和调处结果汇总报县上;“双轨”是指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调处运行模式:“自下而上”是指一般性矛盾纠纷先由村调解员或调解小组首调,调处不成再由村调委会报镇调委会逐级调处,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一线,“自上而下”是指村级调委会调处不成的、群体性的、疑难复杂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是调委会成员的,村干部、群众认为影响调处结果公正的矛盾纠纷,村调委会出示相关材料上报镇上,镇司法所与镇、村联合调处;“三不过”是指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过,一方当事人不服不放过,解决问题不彻底不放过),为该县乃至全市全省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胸怀大局,心系群众,用忠诚和真挚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了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高尚情操,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先后多次被省、市、县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他是全市政法系统在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政法系统正在开展的“公正廉洁执法年”活动中发现的模范人物,是全市广大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

  为继续深化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年”活动,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中共铜川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杨延生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杨延生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胸怀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情系百姓,不遗余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的高尚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学习他解放思想,在基层政法工作实践中勇于探索,勤于总结,积极进取的创新理念。

  市委政法委号召,全市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杨延生同志的先进事迹。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把开展向杨延生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政法系统开展的争创“西部一流、全国先进”政法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杨延生同志学习活动,引领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自觉以杨延生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学先进、找差距,赶先进、寻目标,超先进、做贡献,在全市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杨延生同志活动的热潮。要用杨延生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干警,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全面推动政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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