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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8 09: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要求,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普通发票换版工作,铜川市国家税务局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进行普通发票换版工作。依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普通发票工本费。 新版普通发票除保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简并为通用普通发票。按照发票填开方式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其中,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和卷式两种版式,通用手工发票分为百元版、千元版两种版面,通用定额发票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七种面额。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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