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课时间:
2010年6月18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说课地点:
铜川市一中新区校区(乘6路公交车到新区终点站下车)
三、考试方式:
脱稿说课
四、几点要求:
1、说课课题自定,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含答辩内容),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选用教材为高中二年级上册内容;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选用教材为职业高中二年级上册内容。所选教材科目必须与自己申报的专业一致。
2、说课人员进入现场,应先向评委报告自己的姓名及说课的课题,并将说课稿打印一式六份交给工作人员。
3、说课人员务必按时签到,按时参加说课,未按时签到、未按时说课者将按自动放弃对待,说课结束后应尽快离开现场。
4、说课人员须在说课前交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每人120元。
附件:2010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安排表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