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人发〔2010〕33号
各区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 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的高级工,文化程度要求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3、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年限计算到2010年,下同)并持有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或取得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从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起计算到2010年9月底止,下同)以上的;
4、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的工勤技能人员,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五年;获得市级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两年。
二、考核工种
1、201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统考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等共20个工种。
2、2010年特殊行业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种为:传感器装校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惯性器件装配工、环境实验工、胶粘工、伺服机构装配工、应制片制作工、油漆工、元器件检测工、真空镀膜工、制冷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特岗护理工、遗体火化工、遗体整容工、遗体防腐工、材料力学性能检验工、衡器计量检定工、纺织纤维检验工、食品检验工、压力真空计量检定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锅炉(特种设备)检验工、大气环境监测工、环境噪声监测工、水环境监测工、数字化测图工、航测内业测量工、航测外业测量工、地图编绘工、计算机制版工、装订工、印刷工、光学平面棱镜工、话务员、磨工、铣工、木工、体育场地工等39个工种。
三、考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考核内容: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考核教材:列入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的工种统一使用省工考办组织编写或审定的教材。
成绩评定: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分别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由省工考办确定评审建档线。三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评审建档线者,方可提交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考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关者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证书。
四、报名与考评时间
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提交《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5张。报名由单位统一组织,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统考工种的专业技术理论和职业道德考试定于7月17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定于7月18日由受市人事局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进行。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收费
技师任职资格考核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72号)规定执行,另外职业道德考核每人收费20元。2010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见附件2。
六、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对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行业或原劳动部门技师证书且在1993年工资改革中套改了技师工资的工勤技能人员和1993年10月1日后至《关于印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发〔2001〕76号)下发前取得行业或原劳动部门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符合政府人事部门申报条件的,须增加一门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并评审通过后,可换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2、对2009年前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因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本次考评的申报程序和考试科目与初次参加考试人员同等对待。
3、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和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4、对在考试中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并通报全省。其他违纪处理,按照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是建立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培训、考核、使用及待遇相结合的用人激励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受委托的考核单位,一定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201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2、2010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统考工种考核评审收费标准
3、2010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特殊行业工种考核时间及考核收费标准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