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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13 12: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川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铜川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遴选铜川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
  二、配送区域:铜川市辖区内四个县区、一个经济开发区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配送期限:一年
  四、资格要求
  1.企业药品年销售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2.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40立方米)、药品储存能力3000个以上品种、配送品种仓储率达到90%以上;
  4.具有覆盖辖区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配送车辆不少于15辆;
  5.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6.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7.具有提供药品购销电子定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8.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3.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
  4.经营状况资料: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能够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
  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等;
  6.质量管理体系资料:药品质量管理文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7.药品购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
  8.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工商、税务、药监、物价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9.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
  以上所有证明性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1月14日至2010年1月21日17时
  七、申请资料初审情况通报时间及媒体:申报资料受理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八、申请资料报送地址:铜川市新区鸿基路东段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铜川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9—3192802
  传    真:0919—3192800
  联 系 人:王洋
  邮    编:727031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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