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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细则出台

来源:人民日报,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10-28 09: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近日这一细则终于出台,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例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缴存了不少公积金,调动到B城市后,如想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公积金的资金就容易沉淀,白白闲置非常可惜。

    去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很难推进。近日,住建部的通知给出了细则。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铜川市民李先生在铜川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西安工作,需要在西安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西安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铜川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李先生就可以顺利在西安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但是,异地贷款虽好,在一些地方却暂难落地。例如,铜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就表示,目前无法操作,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的动态。此外,现阶段公积金中心运行的操作系统也存在滞后性的问题,需要全面升级改造以便适应新的需求。

    不过,早在2011年在铜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能享受省内通贷的政策。例如铜川职工王女士在铜川缴存有公积金,在西安买房可以铜川本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铜川市异地贷款政策在实行上还有诸多问题和困难,中心正在软硬件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在住建部细则出台后,不同区域间的沟通也有了指导意见,相信并不是难题,只不过还需要给公积金中心时间来准备。

  


网络编辑:赵 昕
信息审核:赵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