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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加强” 做好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11-18 11:2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以来,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着力强化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以制度为保障,以教育为抓手,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建章立制、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化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保持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的记录,树立了良好的食药监执法队伍形象。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支队认真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扎实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和考试,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培训形式力求多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案说法,现场教学,保证了培训实效,促进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支队根据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案源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合议制度》、《罚没收缴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管理制度》、《立销案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约束机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说理式”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清道理,着力围绕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文书制作和行政执行等执法程序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使监管相对人明白了发生问题的根源,弄清了整改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相对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进了支队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各科(大队)长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和纪检监察同步跟进,严防因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现象的发生。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