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渭南市卫生局副局长徐萌新为组长的省督导组一行八人,11月6日-7日,对我市《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妇幼健康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市妇幼保健院、印台区妇幼保健站、印台区广阳镇卫生院等单位,通过查看资料、核实财务账簿、随机抽查住院运行和终末病历、访谈患者和门诊病人等服务对象,向产科、儿科、保健科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提问等方式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叶酸发放、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重大和基本妇幼卫生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进展、实施效果及《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法律证件管理和使用、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服务的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督查。在产科检查中,开展母婴急救绿色通道实地演习。督查组省妇幼保健院曹引丽主任等专家对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检验、心电B超、麻醉、眼科、内科等参与现场抢救的各部门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考核和督导,专家们按照抢救流程逐项检验了医务人员急救技术操作流程、各项操作诊疗规范、核心制度的执行及院内联科会诊情况。演练结束后,督查组专家对整个工作流程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分析并现场指导,为今后我市孕产妇绿色通道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省督导组对我市《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和妇幼健康项目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重视,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规范,服务信息数据真实可靠,项目运行质量、数量得到有效保证,希望继续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不断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妇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