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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市特色非遗活起来、传下去

来源:市文化广电局 发布时间:2014-06-17 15: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在第九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期间,我市围绕“非遗传承,人人参与”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其中,市艺术馆组织了《耀州刺绣》传承人赵春个人作品展览,各区县在所属辖区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宣传非遗保护知识,让非遗保护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我市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不仅存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让这些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不断下气力、做文章。一是扎实做好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申报工作,我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项目11个,市级项目42个,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2个,市级传承人26个,在挖掘和整理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近几年成功申报了《排灯舞》、《宜君民间剪纸》、《耀州面塑》、《耀州雪花糖》,《鬼谷子与云梦山的传说》5项省级非遗项目,这些举措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拉近非遗与市民的距离。每年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非遗日”宣传展示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增强对文化遗产的热爱。同时,通过非遗知识竞赛、非遗项目传承人个人作品展览等方式,普及非遗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积极借助重要节会搭建展示平台,实现生产性保护。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深博会、西博会等重要展会,鼓励非遗产品实现产业化,积极为非遗项目搭建销售、展示平台,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传承的积极性。四是不断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力度,经常性组织国家、省市三级传承人参加各类培训,为他们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达到共同提高技艺的目的。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结合市情,及时出台我市非遗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传承、发展办法,让我市特色非遗活得更好、走得更远!


网络编辑:方军
信息审核: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