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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和使用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4-15 10: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下发了《关于查处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的通知》,要求对市场上销售宣称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了对化妆品经营、美发店等单位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宣称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进行了依法严查。截至目前,已查扣含有“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6种126盒(袋)。
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公众:
  一、染发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化妆品许可批件方可生产销售;
  二、我国目前未批准过含有“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市场上所有宣称含“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均为非法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
  三、除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也很多。对此,不要购买“海娜花”染发剂,也不要购买任何无批准文号标识的非法染发类化妆品,如发现有此类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