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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发布春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4-15 10: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进入春夏季,气温逐渐升高,是各类细菌、微生物滋生的高发时期,也是各类水果蔬菜上市时期,食品易受污染、腐败变质,加工不当或误食易引发食物中毒。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预警:
  一是要求餐饮单位在餐饮经营中严把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餐饮具消毒关和制作过程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加工制作、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应烧熟煮透,储存食品应及时冷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各类学校不得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二是建议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和蘑菇。
  三是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人员就餐集中场所或重点区域的餐饮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防止发生生物性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