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陕西香山-照金省级风景名胜区
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局办、下属单位,陕西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景区内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铜川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城规委办〔2018〕3号),结合风景名胜区实际,现就在陕西香山-照金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大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举一反三”,对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实施的项目要严格管理、依法实施,保障名胜区健康有序发展。
二、排查范围
陕西香山-照金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项目
三、排查重点
(一)未批先建的项目;
(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
(三)未按规划配建教育设施或建成后改变用途、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小区;
(四)已审批建设项目停车场规划的实施、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6日至9月10日
名胜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按照“大排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排查活动,形成项目排查工作台帐,对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填写建设项目排查表,并形成排查项目台账、自查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10日前将排查表、台账、工作报告报委规划资金管理局。
(二)抽查阶段:9月24日至9月27日
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组成的抽查组计划于9月24日至9月27日对名胜区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项目不少于2个,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抽查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安排开展大排查工作,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市规划部门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大排查”通知要求做好景区内项目建设排查、整改工作,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景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依据经法定程序审批的规划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建设。
照金景区管委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