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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9月8日——9月2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合格企业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工作证件、受理单、资质证书正副本,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办理领证手续。
地 址: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6号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919-3182905。
附 件:2017年第11批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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