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特别是对有项目的企业进行排查,做到有针对性和有重点的排查,切实摸清底子,建立摸排台账。
二、要根据梳理排查出的拖欠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跟踪督办拖欠款项,将此项工作与加强建设领域“双管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按期完成阶段性任务。
三、在落实此项工作的同时强化对新建项目审批监管,防止形成新的拖欠。同时健全查处举报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对恶意拖欠的单位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务必于2019年1月24日前上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以后每月5日前书面(包含电子版)上报前一月的清查欠款排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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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奋 邮箱QQ1656306434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8日
网络编辑: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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