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铜川段征地拆迁
和环境保障工作的通告
铜政发〔2021〕11号
来源: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2 11:2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以下称西延高铁)是国家包海高铁大通道和我省“米”字型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完善国家高速铁路网布局、提升我省在全国铁路网枢纽地位,带动铜川等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期西延高铁将全面开工建设,为做好铜川段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上下对建设高速铁路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顾全大局,全力支持西延高铁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西延高铁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建设动态和好人好事,为西延高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负责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封闭式管理,凡国家和省政府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规行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保障建设用地。工程建设用地由所在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统一征用,按照西延高铁铜川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时兑付给土地所有权者。施工临时用地由用地单位报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土地被征用、临时占用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拖延、阻挠施工。
  四、依法实施拆迁。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对沿线被征迁的土地、青苗及其他合法财产,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由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西延高铁指挥部统征办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乡镇(办)、村(组)、产权单位(产权人)现场丈量、登记、确认,按照相关规定将补偿费兑付给产权单位(产权人),产权单位(产权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和迁移;逾期不拆迁处理的强制拆除。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依法拆除。铁路界桩埋设后,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五、创造和谐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协调解决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沿线单位和社会各界要支持配合工程建设,遇到问题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绝不能借故阻挠、妨碍施工。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对强揽工程、强卖材料等扰乱阻拦施工、辱骂殴打征迁及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网络编辑:屈立荣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