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金融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21〕17号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1 10: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建立金融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建立金融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普惠金融工作,改善全市金融营商环境,推进政银企精准对接,更好地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优化金融服务,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化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以及普惠金融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建立金融顾问制度,以“一对一”的金融专业服务为主要形式,将融资与“融智”“融制”相结合,提升企业及重点项目融资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优质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助推全市经济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全市选拔一批金融顾问,深入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宣传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为企业提供全面、及时、有针对性的精准化金融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人才库和企业项目库,提升金融服务针对性
  1. 建立金融顾问人才库。由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市金融办指导,从域内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骨干及优秀业务员中选取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务意识好的人员,建立形成全市金融顾问人才库,首批金融顾问人才库规模不低于200名。其中各国有商业银行铜川分行、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每家不低于20名,农发行铜川市分行、长安银行铜川分行、西安银行铜川分行每家不低于10人,各村镇银行不低于5人。每家金融机构建立本机构金融顾问小组,做好本单位金融顾问人才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评价工作。
  2. 建立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别提供全市重点项目、“双百双千”企业和“五上”企业名单,由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汇总建立全市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库。
  3. 实行“双库名单”动态管理。担任金融顾问的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服务对接企业的,由各金融机构金融顾问小组及时选拔人员接替,确保工作不断档;库内企业、项目发生变动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及时通知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对于少数经营管理混乱、运转不正常、盈利或扭亏无望,且不配合顾问工作的企业和项目,由对接金融顾问提出申请,经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作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可将该企业暂时剔除名单库。“双库名单”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完成更新调整。
  (二)加强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主动性
  1. 专人对接。原则上企业以基本户开户行金融顾问小组作为对接顾问,确保名单库企业及项目全部实现专人金融顾问对接。对于省市重点项目及大中型核心企业以基本户开户行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总顾问牵头对接,提供“多对一”的全面金融服务。金融顾问至少每周1次主动联系企业掌握动态发展及融资情况;至少每月1次深入名单企业及项目开展实地对接。对接企业应向金融顾问定期通报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发展策略等情况,提升对接成效。金融顾问要根据对接情况建立对接台账、做好金融顾问服务评价记录,定期向报送情况。
  2. 专业对接。金融顾问要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结构、成本效益等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融资方案。若对接企业及重点项目出现缺乏担保、抵质押等增信方式的融资问题时,金融顾问要及时联系融资担保公司或向所在顾问小组汇报,协调解决。企业及重点项目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采取金融顾问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建议。金融顾问要及时提示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债务风险等潜在风险,并严格履行为企业保密的义务,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直接或变相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 专场对接。定期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面临融资难点,特别是制造业、外贸出口、高新技术、清洁能源、工业环保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融资需求较大的大中型企业及重点项目,由金融顾问先行提交所在小组解决,确实无法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向全市金融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不定期举办专场融资对接会,为企业健康经营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金融保障。
  (三)分工协作,提升金融服务有效性
  各区县、市级工业园区和市级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对各自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和项目需要解决的融资问题,倾力协调,给予大力支持。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要指导金融机构用好央行再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金融办要积极指导地方类金融机构通过应急转贷、供应链金融、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方式帮助企业化解融资问题;铜川银保监分局要指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落实好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推动债权银行汇票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合力帮扶企业;市财政局要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率补贴等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指导名单内企业和项目单位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全市金融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同志任组长,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铜川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联合征信中心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全市金融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各金融机构做好金融顾问工作的定期督导和考核,通过成员单位评价、各金融机构自评、企业评价等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各金融机构要把金融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本机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企业反应的业务不精通、工作不尽责、服务不到位的金融顾问,要及时取消其金融顾问资格;各金融顾问小组要按月向全市金融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对接台账、工作进展和服务评价情况。
  (三)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各金融顾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金融顾问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挖掘金融顾问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主动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媒体进行报道宣传并在全市推广。对于金融顾问工作推进成效显著,年度考核排名位于前30%的金融机构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合力营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网络编辑:屈立荣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