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做好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
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函〔2020〕33号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5 11: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做好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铜川市做好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
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督办函〔2020〕1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2020年9月至11月底对我省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为配合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安排部署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督导资料准备、问题整改、验收总结等工作。
  二、督察内容
  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将对下列内容重点督察: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着各种旗号破坏耕地的行为以及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土地闲置浪费等情况开展督察。
  (二)各级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监管责任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及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三)对有关事项开展跟踪督导。包括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中央有关文件提出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以及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督察方式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省域研判、重点地区(项目)抽查、重大典型案件调查、查阅文件资料、座谈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住建、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对照督察的重点内容,按照例行督察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以前年度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面、详实的佐证资料。资料提供的时限按照督察要求如期提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指导工作。
  (二)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强化措施整改销号
  根据例行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反馈意见,按照区域、行业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整改问题台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具体承办单位,落实专门办理人员,限期整改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结果。
  (三)全面总结整改成果,接受验收巩固成效
  由领导小组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完成问题整改查处问责等工作后,申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预验收,并根据预验收意见,继续进行整改查处,全面完成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要求整改工作任务后,申请进行正式验收。由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整个督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督察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土地例行督察是对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全面体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决策部署上来。这次土地例行督察,有利于促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发现和解决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对提升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安排,抓紧时间,补缺补差,自查完善,做到责任履行到位、工作配合到位,全力以赴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完成好这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的对象为各级政府,涉及众多行业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明确任务,严格时限。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各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要认真负责,熟悉政策,掌握情况,及时沟通。
  (三)全面梳理,摸清底数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督察重点任务,即日起迅速行动、摸清底数,认真做好核实举证和档案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提前整改的问题等进行梳理,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及时自查自纠,要全面细致准备,确保内容完备详实,表格清晰规范,数据完整准确。
  (四)统筹协调,整改到位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涉及各区县和多个部门,要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工作合力,要着力抓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组织、衔接和落实,做到认真履职不推诿、严明纪律不扯皮、分工合作抓落实。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把握好和运用好政策,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好配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督察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强化督查,健全机制
  为确保按时做好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从督察局开展督察工作起,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周一报告、一旬一督查”等方式,督促按时完成督察配合工作任务。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等待观望、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健全机制抓落实,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类似问题发生。要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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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何江艳